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运城市委办公室《关于健全完善党支部主题党日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运办发〔2020〕8号)和市委教育工委主题党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各党支部定于2021年6月15日(星期二)下午开展2021年6月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二、参会人员
1.全体党员均应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包联领导要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对流动党员,应尽可能组织参加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活动,确有困难的,可就近参加工作或生活所在地党支部的活动,也可采取网上学习、微信交流、“补课”等灵活方式参加活动。对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党支部可安排支部委员或党员实行定期“一对一”上门服务。
2.鼓励开门搞活动。每期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应组织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优秀人才、师生代表等参加,发挥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政治吸纳和政治引领作用。
三、活动形式
各党支部党员活动室
四、活动内容
(一)做实6个规定动作
各党支部在党员活动室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要严格落实“两挂五带(戴)”规定,即室内要悬挂党旗、悬挂入党誓词,党员要戴党员徽章、带党章、带党费证、带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资料、带党员组织生活纪实手册,营造活动的庄严感和神圣感。主题党日活动必须完成诵读党章、交纳党费、研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组织生活4项任务,实行民主议事、落实公开制度2项结合支部实际开展。
1.诵读党章
由党支部成员或当月过“政治生日”的党员代表领诵,全体党员齐诵《党章》部分章节。诵读应从“总纲”开始,逐章逐段进行,不得跳章节、空段落诵读。
2.交纳党费
在支部党员活动室集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现场逐人交纳党费。以新媒体形式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的党员,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形式交纳党费。因病因事临时未参加的党员,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后及时补交;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经校党委批准后,可少交或免交党费。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30日下午就新形势下加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行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释了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对新形势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大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定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确保中央及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保持战略定力,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化挑战为机遇,把握工作主动,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推动能源绿色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在碳达峰、碳中和中实现转型发展的奋斗目标。
认真学习第10、11期《求是》杂志刊发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5月16日出版的第10期《求是》杂志刊发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把红色江山世世代代传下去》。文章强调,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党史馆、烈士陵园等是党和国家红色基因库。要把红色资源作为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的生动教材,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根据地的故事、英雄和烈士的故事,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确保红色江山永不变色。5月31日出版的第11期《求是》杂志刊发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学好“四史”,永葆初心、永担使命》。文章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重点学习党史,同时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奋发有为中践行初心使命,让初心薪火相传,把使命永担在肩,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切实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进程中奋勇争先、走在前列。各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从党的辉煌成就、艰辛历程、历史经验、优良传统中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道理,弄清楚其中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要运用红色资源,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认真学习新华社“新思想引领新征程•红色足迹”专栏刊发的“习近平总书记到过的红色圣地”系列文章。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共一大会址、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到西柏坡七届二中全会旧址,从沂蒙老区到湘江战役纪念园……习近平总书记的“红色足迹”遍及大江南北。5月16日起,新华社开设“新思想引领新征程•红色足迹”专栏,以融合报道方式追寻习近平总书记的“红色足迹”,重温红色圣地革命历史,反映干部群众传承红色基因、改变当地面貌、改善民生福祉的生动实践。各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系列文章,通过重温习近平总书记的“红色足迹”,铭记革命历史,传承红色基因,更好赓续共产党人的精神血脉。
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出安排部署。《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形成有效震慑。坚持网上与网下相结合,准确掌握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不断加强行业领域监管和专项整治,与反腐”拍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健全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切实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各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进行学习,严格按照《意见》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广西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福建考察时强调,要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改革开放,推动科技创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上取得更大进步,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更大作为,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在创造高品质生活上实现更大突破,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广西考察时强调,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凝心聚力、担当实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新作为,在推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伐,在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上彰显新担当,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各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进行学习,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认真学习时任省委书记楼阳生在中北大学建校80周年发展大会上的讲话。讲话强调,今日之山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创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渴求人才,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视高等教育。全省各高校和广大师生,要与新时代同向同行、同心同力,肩负重任、不辱使命。各支部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讲话精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为高等教育和各项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认真学习中央《党史学习教育简报(增刊)》第 43 至51 期。分 9 个专题刊发了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
4.开展组织生活
各党支部要把“三会一课”等制度与主题党日深度融合,抓好落实。原则上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前,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支部上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研究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研究确定过“政治生日”的人选;研究其他事项)。主题党日活动和党员大会一并进行。主题党日活动后,召开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研究主题党日活动中形成的各项决策的落实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人;结合实际情况,可组织党员在入党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等),党员人数较少的支部,党小组会与支部党员大会可合并召开。
党员个人有受到约谈、问责处理情形的,要在当月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向支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做出说明和检查。
5.实行民主议事
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程序,组织党员对涉及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和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讨论决策,并及时公开决策结果。有表决事项的,可以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的规定要求进行,议事环节也要详细记录在党员大会本上。
6.落实公开制度
各党支部在主题党日活动上要公开党员师生普遍关心的党务、财务等内容,并在公开栏向党员师生公示,接受监督。公开事项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制度规定进行公开,要把握好拟公开事项的公开对象和公开范围,力戒“选择性公开”“粗线条公开”。
(二)结合实际做好“+”文章
本期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正值全年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关键节点,同时又是掀起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热潮的重要时刻,各支部可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走访慰问获得党内功勋荣誉表彰的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烈士遗属、因公殉职党员干部家属,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优秀共产党员、老党员等讲专题党课,深入细致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爱心送考”公益活动等,做好“+"文章,用实际行动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五、活动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党支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准备,提前谋划,严肃认真地组织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避免主题党日活动流于形式,诵读党章环节中不能“只走样不走心”,现场交纳党费增强仪式感,理论学习时领学人要适时与其他同志交流,增强学习效果。
2.严肃活动纪律。党员全员参与相关活动,确实因病因事临时不能参加活动的,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条需支部书记签字)。支委班子要发挥领导作用,党支部书记、支委成员坐主席台“唱主角”。党委书记等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活动,和普通党员坐一起,党员之间要互称“同志”。对无正当理由多次不参加活动的党员,党支部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按程序规范稳妥地予以处置。对搞形式走过场、敷衍了事的党支部,将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对不负责任、工作不力的党支部负责人,将诫勉谈话。
3.做好疫情防控。如党支部有外出的计划,要在确定的15家实践基地中选择,原则上不允许跨市域开展实践活动,同时做好报备工作。要落实“全球疫情一如不除,疫情防控一日不松”的要求,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4.做好资料留存工作。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规范整理主题党日活动的签到表、现场照片、影像资料、学习内容、党费收缴等台账。2021年6月15日下午6时前把主题党日活动情况汇报、主题党日统计表及相关资料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送至党委工作部(联系人:张喆;联系电话:19835022733;邮箱[email protected])。
党委工作部
2021年6月10日